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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父母都不愿要5岁儿子,离婚莫伤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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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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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2 13:4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离婚了父母都不愿要5岁儿子,离婚莫伤害孩子?下面跟静安婚姻律师一起来了解相信内容: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在南岸区法院速裁组,见证了一起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案子。这对父母都想让对方来养5岁儿子,谁都不愿养。
  最后,在法官耐心教育和调解下,父亲终于答应养孩子。
  母亲起诉孩子父亲养儿子
  这起官司的案由是变更抚养权纠纷,被告是孩子的父亲杨杰。孩子母亲刘丽拿出一份离婚协议。协议是两年半前订的,当时他们协议离婚。
  协议约定,杨杰净身出户。当时3岁儿子由刘丽抚养,杨杰每月支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在内的费用700元,直到大学教育阶段为止。如遇重大疾病,由双方协商负担,原则上各负一半。
  昨天,刘丽在庭上称,离婚至今,她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没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娘家。娘家一家八口、四代挤在一起。她无法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如果孩子继续与她一起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杨杰现在有车有房,还开了公司,所以要求由杨杰来养儿子。
  庭上5岁儿子被踢来踢去
  庭审中,杨杰坚持不养儿子,只愿意出钱。
  他称,儿子一直是**在养,**感情较深,从孩子的成长出发,更适合母亲养。他现在虽开了一家企业,但属于微企,刚起步,7万元出资款中,有4万元是借的。他虽然购买了两室一厅的住房,但也是按揭。车也是为了经营方便而购买。
  刘丽称,离婚时儿子由她养,是因为杨杰当时无房,还说他要出去闯出一片天地,等他有房有事业了,就回来接儿子。现在,他算是事业有成,每月至少五六千元收入。她在装饰公司跑业务,每月只有500元底薪,已经连续3个月没有提成了。所以,应该杨杰来养孩子。
  杨杰却说,她是个老销售员,工资不止这么低,他自己的工资只有2300元。
  刘丽当即反驳,2300元怎么可能养车、养房、养家?
  法官调解让父亲养儿子
  后来,杨杰说出不愿养儿子的根本原因。
  他说,他刚刚再婚,如果他来养儿子,会引起家庭矛盾。他希望刘丽还养两年,可以带着儿子从娘家搬出来住。他相信自己的生意会越来越好,两年后他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养儿子了。
  刘丽当场算账,搬出来住,租房最低也要600元,她要工作挣钱,难道请人带儿子?她认为这不现实。她不到30岁,还需要有婚姻、家庭,带着一个孩子,谁会要?孩子如果跟父亲,父亲有车有房,孩子也会觉得体面。她带着孩子住在娘家,曾遭到歧视。她不希望孩子继续受到伤害。
  法官当庭调解,劝解杨杰:“从你们双方经济状况来看,男方肯定比女方好。杨杰,你作为一个男人,条件比女方优越,为了孩子,你应该更多担当一些……”
  最终,杨杰答应养儿子,刘丽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当事人均为化名)
  离婚,莫伤害孩子
  这是一起没有波澜起伏、也不惊心动魄的官司。我们之所以关注它,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值得大家思考。
  为人父母,相信杨杰和刘丽也心疼儿子。但在生存和现实面前,他们必定要做出或对或错、甚至可能让人诟病、让人指责的选择。对杨杰来说,现任妻子能否接受他的儿子,是他最大的困惑和担忧。对刘丽来说,儿子继续跟着自己,她不能给孩子优越的条件,她自己再嫁也面临困难。
  不管他们出于何种私心,我想说的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离婚,受伤的不都是孩子吗?
  愿天下夫妻,为了孩子尤其未成年孩子,慎重处理夫妻感情、艺术处理婚姻关系,尽量不让孩子受到这类伤害。
  离婚后为抚养费扯皮6岁女儿丢进派出所
  2011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一对夫妻离婚后,因抚养费支付问题闹矛盾,原本承担抚养女儿任务的妈妈,为了逼迫前夫支付抚养费,把6岁女儿送到了奶奶家。小女孩年事已高的奶奶,干脆把孩子丢进了派出所。警方将孩子送到了妈妈身边,回家不到1个小时,小女孩再次被奶奶丢进派出所……
  离婚时把孩子送他人14年后上法庭争孩子
  2008年12月,一对男女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打官司。原告女方想要回14年前离婚时送给他人的儿子。
  原来,1994年这对夫妻离婚,妈妈拒绝抚养当时才4个月大的儿子,获得孩子监护权的父亲一气之下将儿子送给了一对外省夫妇抚养。2008年,已经再婚的妈妈突然出现,把前夫告上法庭,想把儿子要回来。此时,外省那对夫妇把孩子抚养了十几年,已经视如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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