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城

.中国注册首年仅需35元,续费80元/年域名仲裁争议,被盗纠纷请找UDRP.CN
域名抢注就来国域,拿域名,享返款
查看: 1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花甲夫妻闹别扭,两上法院终分手?

[复制链接]

米农

Rank: 2

133

主题

133

帖子

-50

城市币
ID
563403
积分
1750
实名认证
已实名
注册时间
2022-11-4
最后登录
2024-5-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12-23 16:07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花甲夫妻闹别扭,两上法院终分手?下面跟上海普陀离婚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调离了一起花甲夫妻离婚纠纷案。
  年逾六旬的李老太与夏老伯于1972年相识恋爱,同年9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但收养了一女,现已成年。婚后双方关系一般,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李老太未生育夏老伯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2009年2月16日,李老太在遭受夏老伯殴打后回娘家居住,于2009年3月3日向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经法庭主持调解,夏老伯当庭向李老太下跪认错,并书面保证以后不再重犯,请求李老太给自己一次改过的机会,李老太被其真情感动,于是答应重新延续姻缘。
  双方经法庭调解和好后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缓和。李老太因要治病,在夏老伯无力负担其医疗费的情况下,将家中的财产运到其娘家换成现¥后支付了医疗费用。夏老伯则认为李老太此举是成心与自己过不去,想毁掉这个家,一气之下便外出打工。2009年11月,李老太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次向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结婚多年,但未注重感情培养。经法庭第一次调解双方和好后,仍互不信任,加之双方婚后未能生育婚生子女,没有维系感情的纽带。即使如此,但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不管有多深的矛盾,置丈夫或妻子的生活于不顾总是不对的。调解中,双方均不愿意和好。最终,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李老太与夏老伯离婚、夏老伯给付李老太经济帮助费500元的协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易介集团旗下品牌 - 域名城| 国域| 中付通| 中介通| 中华知识产权网| 商标城| DoName| 域名论坛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90790号  京ICP备10003495号  电信业务审批[2010]字第598号函  京公网安备110108903585号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侵权投诉|Club.domain.cn 中国域名论坛 论坛管理员邮箱:club@domain.cn

Powered by Discuz!X3.2GMT+8, 2024-5-5 10:50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