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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COM 勝算非常大 [打印本页]

作者: whosee    时间: 2016-3-28 20:51
标题: ZT.COM 勝算非常大
本帖最后由 whosee 于 2016-3-28 20:53 编辑

在談 ZT.COM 之前
先談談另一個案例 ESUBZERO.COM
Sub-Zero, Inc.(以下簡稱“美國公司”)於2011年1月向美國國傢仲裁院提交電子投訴書,要求專傢組裁決將爭議域名<esubzero.com>由青島薩博整體廚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公司”)轉移給美國公司。域名註冊服務商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網公司”)2011年2月通過電子郵件向美國國傢仲裁院確認核實中國公司受新網公司域名註冊協議約束,因此同意解決任何第三方根據 ICANN的UDRP所提起的域名爭議。專傢組後來裁決將爭議域名<esubzero.com>的註冊轉移給美國公司。
中國公司曾與新網公司簽有域名註冊協議,同意對於因使用註冊域名所引發的爭議,中國公司應向(1)註冊域名持有者駐地的管轄法院以及(2)“註冊服務商”所在地的管轄法院提交裁判,而非其他可能適用的管轄區。據此,中國公司不服美國國傢仲裁院的UDRP裁決,在收到美國國傢仲裁院裁決的10個工作日內選擇瞭向位於其住所地的青島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美國公司,要求青島法院判決中國公司對爭議域名擁有所有權。中國公司同時認為因未決訴訟的存在,中新網公司不應該執行美國國傢仲裁院的UDRP裁決。
美國公司則持不同意見:美國公司認為它在依據UDRP規則投訴時選擇的管轄法院為域名註冊服務商所在地法院即新網公司所在的北京法院為管轄地法院。因此,美國公司認為中國公司並未滿足在規定時間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北京法院起訴的要求,而青島法院並非對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同時,美國公司拒絕接受青島法院的管轄權並拒絕應訴。在UDRP裁決作出的10個工作日以後,美國公司要求新網公司必須根據UDRP的規定執行美國國傢仲裁院作出的裁決轉移爭議域名劃歸美國公司所有。
域名註冊服務商新網公司在同美國公司、中國公司以及ICANN相關部門的協調下,最後決定將域名的所有人信息從中國公司轉為美國公司(即WHOIS查詢信息),美國公司獲得瞭爭議域名之使用權。然而,新網公司將爭議域名轉出註冊服務公司設置為加鎖,美國公司雖然能夠使用該域名並獲得的域名在WHOIS上顯示的所有權,但卻不能自由更換域名服務商 (正常情況下美國公司可以自由選擇域名服務商)。美國公司隻得向ICANN投訴要求新網公司釋放包括域名管理服務轉出權在內的對該域名完全所有權。在同ICANN協調期間,中國公司向青島法院成功獲得財產保全的裁定,法院依財產保全凍結爭議域名的轉出服務。自此,新網公司依據青島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裁定禁止爭議域名轉出至其它域名服務商。此案因法院的訴訟文書需依照海牙公約規定的程序向美國公司送達,訴訟周期大大加長。
(參考連結: http://www.gegugu.com/2015/11/24/1052.html )

如果你沒時間看
我簡言之好了:
ESUBZERO.COM 域名爭議(UDRP),米主輸了。
接著米主選擇住所所在地青島的法院打官司(按照ICANN規定,可選擇註冊者或註冊商所在地法院打官司。)
但是美國公司在UDRP已經選擇註冊商新網公司所在的北京法院為管轄地法院,所以雖然青島的法院判米主勝訴,卻不為美國公司所認可。


所以ESUBZERO.COM 會出問題,全然是因為在哪個法院(青島或北京)打官司的歧異,如果 ZT.COM 能以此為鑑,按照UDRP指定的法院(都在國內,不是杭州就是濟寧)打官司,勝算非常大。




作者: 海名    时间: 2016-3-28 20:51

作者: 龙井    时间: 2016-3-28 20:53
等米主
作者: 蓝仔    时间: 2016-3-28 20:53
出主意好,学习
作者: dejin168    时间: 2016-3-28 20:58
关注一个
作者: whosee    时间: 2016-3-28 21:11
如果 ESUBZERO.COM 官司能贏(雖然後來節外生枝,那是另外的問題。)
ZT.COM 就更沒問題了!
作者: stf    时间: 2016-3-28 21:12
看看
作者: fanhaohao    时间: 2016-3-28 22:42
学习
作者: dafeihao2    时间: 2016-3-29 12:52
     .
作者: tianma222    时间: 2016-3-29 13:17

作者: fast66    时间: 2016-3-29 13:19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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