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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X,炒货要找人做我,大家做个见证! [打印本页]

作者: linxue686    时间: 2016-4-21 23:48
标题: 我X,炒货要找人做我,大家做个见证!
本帖最后由 linxue686 于 2016-4-21 23:57 编辑


我的帖子敢于揭露黑暗,直击炒货的痛处,他们要找人作我~

今天发来邮件威胁我:

[attach]201049[/attach]

那就来吧,千万不要给我留活口!

我将加紧搜集证据,并发给我的朋友们留档,万一我出意外,将公布于天下!

作者: 刘伯温    时间: 2016-4-21 23:49

作者: 卖米为生    时间: 2016-4-21 23:49
哎呀……黑涩会呀……怕怕…………
作者: vlong    时间: 2016-4-21 23:50

作者: 米霸    时间: 2016-4-21 23:51
域名界    被黑势力控制了?
作者: realplayer    时间: 2016-4-21 23:51
干死这些人渣 垃圾
作者: 鼠名网    时间: 2016-4-21 23:53

作者: 2domain    时间: 2016-4-21 23:55
垃圾炒货,尼玛,,楼主加油
作者: 郭磊    时间: 2016-4-21 23:56
要不要我这黑带出手相助
作者: mombob    时间: 2016-4-22 00:01
晕倒,居然有这样的事
作者: linxue686    时间: 2016-4-22 00:06
郭磊 发表于 2016-4-21 23:56
要不要我这黑带出手相助

不用,其实我的存档不只留了他们的手机号。。。。
作者: 王军    时间: 2016-4-22 00:09
无法无天、猖狂之至!建议先报警备案。
作者: 2domain    时间: 2016-4-22 00:11
王军 发表于 2016-4-22 00:09
无法无天、猖狂之至!建议先报警备案。

1、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选择报警。
2、对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如果对方的行为对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你还可以自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作者: kenlong    时间: 2016-4-22 00:11
啥逼货都有啊
作者: woniu1314    时间: 2016-4-22 00:36
要真的是**,不需要威胁,套上麻袋打一顿,严重一点打死装桶里灌水泥扔海里。
而且威胁别人最关键的是威胁家人,这才是最简单粗暴的,那封信一看就是玩炒货米友写的。
蜗牛之前是混混出身的,了解一些小规矩,楼主不用担心,虚惊而已。

作者: 王烈    时间: 2016-4-22 00:40
问题有点严重,建议报警
作者: geyu88    时间: 2016-4-22 00:41
建议先报案
作者: 卖玉米的老影子    时间: 2016-4-22 00:58
我晕

虽然我不喜欢楼主, 但更恨这样的垃圾公司
作者: 逍遥岛主    时间: 2016-4-22 00:59
谁怕谁
作者: 王军    时间: 2016-4-22 01:00
我的稿件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百分之百的刊发率了。我刚才一冲动,差点决定连夜写一篇揭发性的杂文给报纸,题目也想好了《从域名传销团伙的无法无天看今日半公开的互联网犯罪》。但冷静下来一想,这很可能会殃及池鱼,给整个域名行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唉,就此作罢。
作者: stf    时间: 2016-4-22 01:16
友情建议!举报! 互联网流氓。就要靠互联网五毛来管!
作者: 不告诉    时间: 2016-4-22 01:20
对去报警备案下!!!
作者: bylhao123neng    时间: 2016-4-22 02:27
哈哈哈
作者: 天涯海角    时间: 2016-4-22 02:50
本人只能用“这辈子都不去炒米网”来支援楼主了
作者: 逆风寒翎    时间: 2016-4-22 03:17
建议报案
作者: 妞止步    时间: 2016-4-22 03:17
人身安全有威胁了
作者: seesawgame    时间: 2016-4-22 03:45
关注会不会被定位
作者: ucswcqtd    时间: 2016-4-22 04:16
帮顶
作者: baidagua    时间: 2016-4-22 05:09
玩过了吧,搞爱好,玩投资,还要拼命晕
作者: 有潜力    时间: 2016-4-22 05:26

支持报警备案。
作者: linxue686    时间: 2016-4-22 05:46
谢谢以上朋友们的支持,我相信邪不会压正!
作者: qqinns    时间: 2016-4-22 06:00
还是注意保护自己隐私

作者: cinboon    时间: 2016-4-22 06:41
支持一下
作者: scqianwang    时间: 2016-4-22 07:01
居然有这事
作者: 信    时间: 2016-4-22 07:21
我晕

虽然我不喜欢楼主, 但更恨这样的垃圾公司
作者: look110asd    时间: 2016-4-22 07:52
这沙B不是所有人都会被搞的!他是不会信有人会反搞他!没吃过亏啊!钱在生命面前算个屁啊!
作者: liii    时间: 2016-4-22 07:55
我了个擦 无法无天了
作者: 宁采臣    时间: 2016-4-22 08:04
已经可以报警了。
作者: 水表    时间: 2016-4-22 08:13
支持报警
作者: dejin168    时间: 2016-4-22 08:13
关注一个
作者: 王明宇    时间: 2016-4-22 08:18
gx
作者: 籴粜    时间: 2016-4-22 08:18
凭这封邮件可以去报警了!别以为警察找不到发件人。
作者: enamel    时间: 2016-4-22 08:23
笑死了,还1979,白活了
作者: 故道白云    时间: 2016-4-22 08:46
报警备案先,另外楼主90后怕70后干嘛,来了直接干死
作者: nestayang    时间: 2016-4-22 08:47

作者: 折强    时间: 2016-4-22 08:56
**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啊,
作者: me383337880    时间: 2016-4-22 09:01

作者: 折强    时间: 2016-4-22 09:08
MD,太***了。炒货必死,我等着你们来报复
作者: 一颗芋头    时间: 2016-4-22 09:17
2domain 发表于 2016-4-22 00:11
1、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选择报警。
2、对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 ...

+1
作者: tyuguang    时间: 2016-4-22 09:31
被黑势力控制了
作者: 辉_煌    时间: 2016-4-22 09:38

作者: 易号网    时间: 2016-4-22 09:46
易号网 开号送公仔 有兴趣的可以关注哦!!
作者: 飞翔的鱼    时间: 2016-4-22 09:47
关注
作者: 20474116    时间: 2016-4-22 09:51
直击炒货的痛处
作者: seekmi    时间: 2016-4-22 09:52
吓死宝宝了,不过,楼主,可能只是有人陷害炒货的呢?
新人入市难,没有那么多资金,也只能从一些可能有盈利的炒货米开始,这谁也不能说对也不能说错呀。精品不是谁都玩的起的。
作者: sucai100    时间: 2016-4-22 09:56
恭喜
作者: 出生入死    时间: 2016-4-22 09:58
性质严重啊
作者: lemiren    时间: 2016-4-22 10:05
楼主一定不要认怂,一定要顶住,继续批判你所谓的炒货。
作者: ONE.NET.CN    时间: 2016-4-22 10:06
支持一下,顺便拿米
作者: 林灵燕    时间: 2016-4-22 10:26
不要理他就好了,SB特别多
作者: 自由之星    时间: 2016-4-22 10:41

作者: mrysun    时间: 2016-4-22 10:44
自己玩自己的就好。
作者: mjj19880615    时间: 2016-4-22 10:47

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16-4-22 10:48
币太少了
作者: 赵丹与    时间: 2016-4-22 10:48
真**逼的小气
作者: sunorshine    时间: 2016-4-22 10:48
呵呵
作者: 小杜杜    时间: 2016-4-22 10:49
无法无天
作者: 初夏1985    时间: 2016-4-22 10:50
111
作者: 初夏1985    时间: 2016-4-22 10:50

作者: 林冠彬    时间: 2016-4-22 10:51

作者: 平凡的小白    时间: 2016-4-22 10:52

看看。
。。
关注
作者: 林冠彬    时间: 2016-4-22 10:52

作者: 天灯    时间: 2016-4-22 10:54
我晕
我不喜欢楼主
作者: 叶剑飞    时间: 2016-4-22 10:55
zhu
作者: 冷小90    时间: 2016-4-22 10:55
        
作者: 吴军    时间: 2016-4-22 10:57

看看。
。。
关注
作者: 顺时针    时间: 2016-4-22 10:57
你是青岛的?我也是啊
作者: 玉米188    时间: 2016-4-22 10:57
天天就看你们几个**在唱衰 在黑别人 垃圾
作者: 陈华军    时间: 2016-4-22 10:58

作者: 天晴88    时间: 2016-4-22 10:59

作者: 林灵燕    时间: 2016-4-22 10:59

作者: haima.nohorse    时间: 2016-4-22 11:06

作者: 蓝仔    时间: 2016-4-22 11:06

作者: stf    时间: 2016-4-22 11:11
看看就好  建议报警先
作者: 张伟8    时间: 2016-4-22 11:11
被猴子蹬掉石块砸死
作者: niuniu188    时间: 2016-4-22 11:34
关注一下
作者: dadongjia    时间: 2016-4-22 11:45

需要正能量
反对负能量
作者: nsb2006    时间: 2016-4-22 11:55
真有这么猖狂?
作者: 王米    时间: 2016-4-22 11:59
不明白
作者: 多宝城    时间: 2016-4-22 12:12
被邮件威胁
作者: MIZHANGGUI    时间: 2016-4-22 12:30

作者: whopawhoaha    时间: 2016-4-22 12:40
真**啊
作者: 汗腾    时间: 2016-4-22 12:42
关注
作者: snoot    时间: 2016-4-22 12:44

作者: halewong    时间: 2016-4-22 12:45
楼主报警吧赤裸裸的人身威胁啊
作者: 幻觉    时间: 2016-4-22 13:05
商场如战场
作者: pbzx    时间: 2016-4-22 14:09
王军 发表于 2016-4-22 01:00
我的稿件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百分之百的刊发率了。我刚才一冲动,差点决定连夜写一篇揭发性的杂文给报纸,题 ...

佩服大佬!反正炒货们现在已经是苟延残喘了,也坚持不了几天。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作者: fanhaohao    时间: 2016-4-22 14:12
关注
作者: linxue686    时间: 2016-4-22 19:58
seekmi 发表于 2016-4-22 09:52
吓死宝宝了,不过,楼主,可能只是有人陷害炒货的呢?
新人入市难,没有那么多资金,也只能从一些可能有盈 ...

炒货还用陷害?

没证据我敢乱说:http://club.domain.cn/forum.php? ... =2668885&extra=
作者: ifzzz    时间: 2016-4-22 20:04
v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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