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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什么区别?
1. 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 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 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 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 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 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服务商标与商号有什么区别?
1. 服务商标仅起区别服务出处的作用,商号既可以区别不同服务出处,又可以区别不同商品的出处;
2. 商号均由文字构成,但服务商标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3. 商号、厂商字号,可以作为企业名称中的一部份,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商号作为商标使用时,必须依据《商标法》该准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商号与服务商标均属工业产权的组成部分。
商标局有哪些主要职责?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商标的管理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会同法制司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国企业商标工作;负责认定驰名商标;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目前,商标局下设10处1室:综合处、审查一处、审查二处、审查三处、案件指导处、监督管理处、变更续展处、国际注册处、法律事务处、异议处和计算机自动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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