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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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书面通知
仲裁院案件编号FA1703001724875
1. 通知。 兹通知,根据互联网络名称及数码分配公司 (ICANN) 于 1999 年 10 月 24 日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针对您的行政程序已开始 (http://www.icann.org/udrp/udrp-policy-24oct99.htm)。该行政程序涉及您目前注册并使用的域名。该政策参照您的域名注册机构提供的您的注册协议而制定。在注册域名时,您同意,如果第三方(投诉人)向 ICANN 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 (http://www.icann.org/udrp/approved-providers.htm) 提交与您注册并使用的域名相关的投诉书,您同意提交并参与强制性行政程序。
2. 适用规则。
2010 年规则:(http://www.icann.org/en/dndr/udrp/uniform-rules.htm)
2010 年补充规则:(http://www.adrforum.com/UDRP)
3. 收到投诉书日期。 投诉书由World Wrestling Entertainment, Inc. 提交,美国国家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于3/31/2017 收到。
4. 形式要求符合审查。 根据规则第 4(a) 条和补充规则第 4 条,仲裁院已核实,投诉人符合政策、规则和补充规则的形式要求。要求支付给仲裁院的金额已由投诉人支付。
5. 行政程序开始。 根据规则第 4(c) 条,行政程序正式开始的日期为4/7/2017。根据 UDRP 规则第 3 条和仲裁院补充规则第 4 条,当日投诉书和所有附件均被发送到以下电子邮件地址:
1664558466@qq.com; yuming@yinsibaohu.aliyun.com; postmaster@wweshop.top; postmaster@wweshop.wang; postmaster@wweshop.xyz; postmaster@wweshop.club; postmaster@wweshop.vip; postmaster@wweshop.xin; postmaster@wwesp.xyz.
如未收到投诉书复本,请通知本函下面所列的案件协调官,并提供您想要该信息发送到的邮件地址。
6. 最后期限。 根据规则第 5 条和补充规则所描述的要求,仲裁院必须于开始之日后的 20 天内收到一份答辩和所有证据。您还必须将这些文件呈递给投诉人。您的答辩和证物必须于 4/27/2017 内被仲裁院收到。如果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一人行动专家组裁决,而您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行动专家组裁决,那么您必须承担三人行动专家组的费用,该费用应在提交答辩时一并交付。
7. 缺席。 如果在上述日期内未收到您的答辩书和/或所需支付金额,您将被认为缺席。我们仍将指派专家组来审查争议事实并做出裁决。行动专家组可不考虑迟交的答辩,但是可自行裁决是否考虑,并且根据规则第 14 条,如果专家组认为合适可从您的缺席中得出此类推论。缺席还有其他后果,包括我们没有义务考虑您指定的任何行动专家组或遵守您对与案件相关文件有关的任何要求。
8. 送达。 您的答辩必须根据规则第 5(b) 条和补充条款第 5 条送达我们。在您提交答辩后将所有案件相关的归档或提交至仲裁院必须根据补充规则第 7 条进行。在答辩中,您必须指明选定接收案件相关信函的邮件地址并且,如适用,您的争议解决授权代表,否则我们将自行选择您的联系方式。
规则和补充规则要求的所有投诉书送达,包括您的答辩书,均应根据投诉书中规定的联系方式和方法送达。
9. 费用。 三人行动专家组的所需费用必须与您的答辩一并交付。有关费用的支付方法和其他相关细节可参阅补充规则的第 6、7 和 16 条。
10. 行政程序。 如果该案件由一人行动专家组裁决,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答辩或应收到您的答辩之日起的五 (5) 个历日内指定一个行动专家组。如果案件由三人行动专家组裁决,我们将向您和投诉人发送一份有五 (5) 个首席专家候选人的名单。当事人双方均有机会从该名单中选出两名候选人。我们将指定首席专家并考虑您和投诉人选定的候选人。
行动专家组在指定之日后的 14 天内做出裁决。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会在收到行动专家组的裁决后三个历日内将该裁决发送给您、投诉人、相关注册机构和 ICANN。根据政策第 4(k) 条,如果注册机构未收到您的通知和所需文件,注册机构将把执行裁决的日期通知所有相关各方。我们将把该裁决发布到可公开访问的网站上,除非行动专家组指示我们不要发布。
11. 案件协调官。 仲裁院已指定一位案件协调官来负责管理您的案件。请注意,虽然案件协调官可以回答有关档案要求之类的问题,并可帮助您了解政策、规则和补充规则,但是协调官不可向您提供任何法律建议或为您做任何代表。
案件协调官: Jonathan J
电子邮件地址: JonathanJ@adrforum.com (选定)
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domaindispute@adrforum.com
普通邮寄地址: 联邦快递邮寄地址:
FORUM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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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00) 474-2371
传真号码: (612) 235-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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