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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ybs 于 2008-1-16 18:20 发表
第三方诈骗,骗子和一个买家、一个卖家单独先谈好交易,然后让买家付款到卖家,卖家收钱后发货给骗子,骗子消失。
以下分析基于三个人都存在且独立无关连、付款、发货行为真实存在,且卖家不知道骗子和买家的交易。 ...
朋友你可以大谈理论,我不知道那里得罪你了.但请搞清楚了事实在来谈论.还有特别注意你的言辞
你老说我第一个交易.谁第一个?是他卖家发起的交易?内容也写得很麻痹人(帖子里有图为证).他卖家被骗后不想办法找骗子冻结和他交易货币的那人帐号成天来找我要钱.
什么叫"卖家不知道骗子和买家的交易"我买家一样不知道他们的交易.
还有我要提醒你,请注意你的言辞"卖家收钱发货。这个交易中"骗子是买家".你这叫诽谤.!
你说的"第一个交易中买家付款的对象是骗子"那他卖家给货的那个就不是骗子了?
还有你提到的"赃款",你把骗子没到手的钱叫"赃款".把骗子到手的货你该叫什么?
被骗子拿走的可以找回来,没被骗子拿走的你居然给我来个没找回来的案例.
什么叫"无过错无责任"那得由公安局法院说了算.你别在那里乱下结论.
[ 本帖最后由 w1x2j3wxj 于 2008-1-16 19:3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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