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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无理的,逻辑是混乱的
理由是
1.你说应该有拍卖行知道所谓的保留价格,那么按照规定,应该是在有相关机构认证的拍卖行(需要有资格认定),按照相关机构制定的规定,那就有疑问了,如果按照正常的理解,楼主应该连在域名城拍卖都是违背了楼主的对拍卖行为的认知了吧,为什么还在这拍
2.既然在域名城拍,那就暗示了楼主是知道并且同意条款
3.你是拍卖品的原主人,你有义务告知拍卖机构你的底价,可以pm管理员等方式,并且有义务说明这是一个有保留价的拍卖,无任何说明的话,任何一个一般自然人理解的都会是字面(0拍)的方式,遵守的是共同的约定
4.你说的规定我找了一下,应该是这些吧(而不是你提供的那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
(一)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
(二)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三)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的;
(四)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五)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的。
首先,1.这并非无人参加的拍卖
2.泠刈紫微对这个域名的所有权没有疑问吧,不然怎么会联系你转移而不是别人或者以其他方式?
3.你在拍卖开始(发帖)前通知管理员中止了吗?
4.中间也没发生直接导致拍卖中止的意外
5.其他没有任何违法的问题出现
不要左一句法律右一句法律
玩不起可以不玩,我就没玩过0拍
你呢,只会落得一个不守信用的名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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