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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鼠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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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考虑一个关于hzbbs卖了wii.cn和诚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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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00:1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我看来别人不把这个米马上将升值的讯息告诉我 急忙的问我把这个米买去 这种行为就是在把我当傻子 就等同于砍我一刀</P><>如过你在一年前问我买的 我还没过户给你 我没话说 今天发现这个消息 我砍了头也会把米过户你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诚信 有条件有对象的诚信 也许这正是人无完人 我做不了大家所说的那么完美的诚信</P><p>[此帖子已被 鼠老大 在 2006-7-7 16:19:47 编辑过]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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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1:1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道德的角度看:</P><>毁约就是违反诚信,说话不算话。</P><>一诺千金,就算没交订金都不应该毁约。</P><>即使退订金甚至双倍退订金都不能改变毁约的事实,只能说责任有所减轻而已。</P><>&nbsp;</P><>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面对巨大考验的时候,我也不敢说自己</P><>能做的到。</P><>  但是至少我希望做个诚信的人,努力做个诚信的人。</P><>&nbsp;</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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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1:3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3:22:11</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笨嘴先开</B> 发表于 <I>2006-7-7 11:53:44</I> :<BR><>"SONY卖出去的产品要是别人虻礁龌档?别人会说你们SONY广告做的牛B的要死 卖我的却是个坏的 你们这群不诚信的家伙 不要脸&nbsp;广告和实物不一样 但SONY很有礼貌的把坏的产品马上派人上门更换一个全新并且毫无质量问题的产品给客户 并也诚意的赔礼道歉了 你认为这件事SONY诚信不诚信?&nbsp;"</P><>1.首先你举的这个例子不对头!这是产品已经售出的情况下!</P><>2.产品和广告不符那是欺骗!如果是个别产品不符那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在售前产家承诺100%质量没问题,碰巧你买的那个有问题,但产家有这种100%承诺,那也是欺骗!</P><>3.SONY给你换,那是事后对你的赔偿了,不然产家凭什么给你换,这属于售后服务!每家公司的立足之本!</P><>再来举例一下为什么退钱不能解决事情!</P><>我是一个开发商的项目经理,你是一个建材供应商,我正在开发某个项目,这项目是外方投资!为了工程,我向你定了一批钢材,每吨2000元,定了100吨!在当天,我付了20000元定金!十五天后开始供货!但在这十五天中,钢材突然涨到了每吨2500元,你后悔了,你认为给我的价格太便宜了!所以你想把100吨钢材卖给别人,把定金20000元退还给我,并补偿我2000元! 但这个项目的开发周期太短了,你的悔约造成了我的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现在外方投资要我方赔偿,公司老板要追求我责任!我怎么办? 由于你的不诚信而悔约,我得跳楼去了<IMG src="http://www.eachnic.com/club/images/Emotions/15.gif"></P><>[此帖子已被 笨嘴先开 在 2006-7-7 11:54:46 编辑过] <HR></BLOCKQUOTE><>这么大的生意。你作为项目经理。对方毁约。自然有合同顶着。</P><>连合同都不知道签订,你一定是个不称职的经理。</P><>自己不跳楼。也是肯定会被炒鱿鱼的。^_^</P><>如果你做了你应该做的,你的老板也不是傻子。不会因为对方的毁约把你怎么样</P><>&nbsp;</P><>假仁假义不可能长久的的。<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没有可靠的人。只有可靠的制度</FONT>。不然要法律干什么?</P><>中国毁就毁在道貌岸然的一批人手里了。</P><>&nbsp;</P><>最后谈谈。近来很火爆的 parked.com , 到底谁对谁错呢? 有人作弊,有人不作弊</P><>最后的结果是中国流量通杀。 请问 parked.com 对那些守信用的是不是毁约呢。</P><>信用社会也是靠法律维系的。美国是一个成熟的信用社会。但是最吃香的还是律师啊</P><>美国总统也多出自律师,为什么呢? </P><>&nbs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因为人性本恶,支撑着信用的不是仁义而是法律!</FONT></P><>&nbsp;</P><>&nbsp;</P><>&nbsp;</P><>&nbsp;</P><HR></BLOCKQUOTE><>1.法律肯定是最重要的约束</P><>2.道德是法律之外重要的约束。信用某种程度是一个人宝贵的资产,长远来看信用无价。</P><>3.parked的问题上,其实TOS说的非常清楚,不接受中国大陆流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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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1:3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nbsp;</P><>假仁假义不可能长久的的。<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没有可靠的人。只有可靠的制度</FONT>。不然要法律干什么?</P><>中国毁就毁在道貌岸然的一批人手里了。</P><>&nbsp;</P><>最后谈谈。近来很火爆的 parked.com , 到底谁对谁错呢? 有人作弊,有人不作弊</P><>最后的结果是中国流量通杀。 请问 parked.com 对那些守信用的是不是毁约呢。</P><>信用社会也是靠法律维系的。美国是一个成熟的信用社会。但是最吃香的还是律师啊</P><>美国总统也多出自律师,为什么呢? </P><>&nbs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因为人性本恶,支撑着信用的不是仁义而是法律!</FONT></P><HR></BLOCKQUOTE><>&nbsp;</P><><IMG src="http://www.eachnic.com/club/images/Emotions/28.gif"><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5>&nbsp;&nbsp; 强烈支持!</FONT></STRONG></P><p>[此帖子已被 menvip 在 2006-7-7 13:39:5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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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0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3:45:34</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3:22:11</I> :<BR><><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因为人性本恶,支撑着信用的不是仁义而是法律!</FONT></P><><HR><></P></BLOCKQUOTE><>&nbsp;</P><>漏了非常重要的一点。还有<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信仰</FONT>。没有信仰的人是没有真正的诚信可谈的。</P><>看人,要从小事情看起, 即使一个一贯说话算话的人。如果没有信仰的话。</P><>仍然不值得真正的信任。因为他所作的一切只是说明了过去。并不代表将来。</P><>至于信佛祖,信耶稣,还是信儒家的“义“ 就看个人造化了</P><>做人,做事,皆有原因,如何做全在于“心“ ,这个“心“全在于如何相信,信仰是什么了。</P><>为了将来继续作更大生意而守信,是应该的,但是确是出于最低级的阶段和目的。</P><>因为还有一句话等着你</P><>“有意为善者恶“!</P><>伪君子有着更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P><><HR></P><>&nbsp;</P><>伪君子有着更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P><>支持!</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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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0:4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domainfans</B> 发表于 <I>2006-7-7 16:31:19</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鼠老大</B> 发表于 <I>2006-7-7 16:13:26</I> :<BR><>在我看来别人不把这个米马上将升值的讯息告诉我 急忙的问我把这个米买去 这种行为就是在把我当傻子 就等同于砍我一刀</P><>如过你在一年前问我买的 我还没过户给你 我没话说 今天发现这个消息 我砍了头也会把米过户你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诚信 有条件有对象的诚信 也许这正是人无完人 我做不了大家所说的那么完美的诚信</P><>[此帖子已被 鼠老大 在 2006-7-7 16:19:47 编辑过] <HR></BLOCKQUOTE><>&nbsp;  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了。</P><>  比如一个米,你卖一千,但是我买了以后有办法用他来赚一万(比如知道有人想收这个米)。但是我没有告诉你而花一千向你买了。</P><>  这算是欺骗或者不诚信吗?或者是动机不纯?</P><><HR></P><>以后是以后,以前是以前</P><>时间是关键。</P><>你说的“以后“,事实是“以前“</P><>之前之后都要看谁是合法主人。 hzbbs 是主人时候就是之前</P><>卖了以后, 才是“之后“。而不是所谓<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答应</FONT>以后,</P><>之后的之前,什么话都好好说,好商量。</P><>&nbsp;之后就真没商量了。根本没有道理可讲了</P><>&nbsp;</P><>男女订婚以后。发现对方不举影响房事,觉得不爽,仍然可以退订。 </P><>把彩礼退了就行了,不能为了个牌坊,牺牲姑娘一辈子的幸福吧。</P><>这种最需要诚信的地方尚且可以后悔,没有完成的玉米交易算什么呢?</P><>&nbsp;</P><>要做到。大家都高兴。</P><>建立在单方的损失和痛苦之上的诚信就是假诚信</P><>&nbsp;</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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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0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鼠老大</B> 发表于 <I>2006-7-7 14:28:12</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笨嘴先开</B> 发表于 <I>2006-7-7 11:53:44</I> :<BR><>"SONY卖出去的产品要是别人虻礁龌档?别人会说你们SONY广告做的牛B的要死 卖我的却是个坏的 你们这群不诚信的家伙 不要脸&nbsp;广告和实物不一样 但SONY很有礼貌的把坏的产品马上派人上门更换一个全新并且毫无质量问题的产品给客户 并也诚意的赔礼道歉了 你认为这件事SONY诚信不诚信?&nbsp;"</P><>1.首先你举的这个例子不对头!这是产品已经售出的情况下!</P><>2.产品和广告不符那是欺骗!如果是个别产品不符那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在售前产家承诺100%质量没问题,碰巧你买的那个有问题,但产家有这种100%承诺,那也是欺骗!</P><>3.SONY给你换,那是事后对你的赔偿了,不然产家凭什么给你换,这属于售后服务!每家公司的立足之本!</P><>再来举例一下为什么退钱不能解决事情!</P><>我是一个开发商的项目经理,你是一个建材供应商,我正在开发某个项目,这项目是外方投资!为了工程,我向你定了一批钢材,每吨2000元,定了100吨!在当天,我付了20000元定金!十五天后开始供货!但在这十五天中,钢材突然涨到了每吨2500元,你后悔了,你认为给我的价格太便宜了!所以你想把100吨钢材卖给别人,把定金20000元退还给我,并补偿我2000元! 但这个项目的开发周期太短了,你的悔约造成了我的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现在外方投资要我方赔偿,公司老板要追求我责任!我怎么办? 由于你的不诚信而悔约,我得跳楼去了<IMG src="http://www.eachnic.com/club/images/Emotions/15.gif"></P><>[此帖子已被 笨嘴先开 在 2006-7-7 11:54:46 编辑过] <HR></BLOCKQUOTE><>也请关注一下问你买的人以什么动机来问你买的 是真的别人为了做生意来问你买的 还是其他的目的</P><>法律不外呼人情 处理任何的事情也要看一下对方是什么动机 就和我的比喻一样 别人都一刀砍过来了 你也没必要仁义两全了</P><><HR></P><>不能苟同。</P><>既然人家找你买,肯定是有动机的,没动机能够成交易?跟你什么一刀砍过来的比喻搭不上边。你愿意?而这只是一个正常的交易!交易是你情我愿的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P><>这就是看你自己的决定,你自己愿意卖并承诺了,你不能说我买了你东西是有动机的,就退钱不卖了?</P><>实在不想卖,也要跟买家商议,如果买家能够认同,那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P><>至于其他,都是借口。还不如直接说,我觉得利益比所谓的承诺重要就够了,来得直接客观些。没必要狡辩。</P><>个人看法。</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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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0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域名是垃圾</B> 发表于 <I>2006-7-7 14:20:43</I> :<BR>再回一贴,看清了不少本来模糊的面孔。 <HR></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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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0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张张UP</B> 发表于 <I>2006-7-7 15:01:48</I> :<BR><BLOCKQUOTE><></P><>不能苟同。</P><>既然人家找你买,肯定是有动机的,没动机能够成交易?跟你什么一刀砍过来的比喻搭不上边。你愿意?而这只是一个正常的交易!交易是你情我愿的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P><>这就是看你自己的决定,你自己愿意卖并承诺了,你不能说我买了你东西是有动机的,就退钱不卖了?</P><>实在不想卖,也要跟买家商议,如果买家能够认同,那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P><>至于其他,都是借口。还不如直接说,我觉得利益比所谓的承诺重要就够了,来得直接客观些。没必要狡辩。</P><>个人看法。</P></BLOCKQUOTE><HR></BLOCKQUOTE><>说的好!</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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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0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域名是垃圾</B> 发表于 <I>2006-7-7 14:20:43</I> :<BR>再回一贴,看清了不少本来模糊的面孔。 <HR></BLOCKQUOTE><>&nbsp;</P><>现实社会没有清晰的黑与白, 人物和事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中间的灰色。</P><>有意为善也是恶。</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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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3:2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3:45:34</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漏了非常重要的一点。还有<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信仰</FONT>。没有信仰的人是没有真正的诚信可谈的。</P></BLOCKQUOTE><>看人,要从小事情看起, 即使一个一贯说话算话的人。如果没有信仰的话。</P><>仍然不值得真正的信任。因为他所作的一切只是说明了过去。并不代表将来。</P><>至于信佛祖,信耶稣,还是信儒家的“义“ 就看个人造化了</P><>做人,做事,皆有原因,如何做全在于“心“ ,这个“心“全在于如何相信,信仰是什么了。</P><>为了将来继续作更大生意而守信,是应该的,但是确是出于最低级的阶段和目的。</P><>因为还有一句话等着你</P><>“有意为善者恶“!</P><>伪君子有着更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P><HR></BLOCKQUOTE>&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伪君子有着更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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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0:3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鼠老大</B> 发表于 <I>2006-7-7 16:13:26</I> :<BR><>在我看来别人不把这个米马上将升值的讯息告诉我 急忙的问我把这个米买去 这种行为就是在把我当傻子 就等同于砍我一刀</P><>如过你在一年前问我买的 我还没过户给你 我没话说 今天发现这个消息 我砍了头也会把米过户你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诚信 有条件有对象的诚信 也许这正是人无完人 我做不了大家所说的那么完美的诚信</P><>[此帖子已被 鼠老大 在 2006-7-7 16:19:47 编辑过] <HR></BLOCKQUOTE><>&nbsp;  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了。</P><>  比如一个米,你卖一千,但是我买了以后有办法用他来赚一万(比如知道有人想收这个米)。但是我没有告诉你而花一千向你买了。</P><>  这算是欺骗或者不诚信吗?或者是动机不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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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188</B> 发表于 <I>2006-7-7 17:25:24</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6:48:19</I> :<BR><BLOCKQUOTE><>男女订婚以后。发现对方不举影响房事,觉得不爽,仍然可以退订。把彩礼退了就行了,不能为了个牌坊,牺牲姑娘一辈子的幸福吧。这种最需要诚信的地方尚且可以后悔,没有完成的玉米交易算什么呢?</P><>要做到。大家都高兴。</P><>建立在单方的损失和痛苦之上的诚信就是假诚信&nbsp;</P></BLOCKQUOTE><HR></BLOCKQUOTE><>&nbsp;</P><>一位姑娘到一个服装店订了套"服装",服装店老板也是个美丽的姑娘,"服装"寄到手后,</P><>服装店老板一试,比较合身,也满心喜欢,想想订"服装"的姑娘付的定金太少了,并且卖这</P><>"服装"利润也太低了点,于是想自行留下,或者要订"服装"的姑娘多交点利润.</P><>请教楼主大老鼠.服装店老板她该留下,还是不该留下?</P><>再: 如服装店老板留下后,她心里说服自己找心里平衡是否可以用</P><>"建立在单方的损失和痛苦之上的诚信就是假诚信&nbsp;"这话来作安慰.</P><>确实 服装店老板是很爱这"服装"的,失去"服装"是否是她"单方的损失和痛苦"?</P><>或者,服装店老板由于利润很少的给那订购的姑娘,有"单方的损失和痛苦"?</P><>也请楼主大老鼠,分析 分析.</P><>&nbsp;</P><HR></BLOCKQUOTE><>&nbsp;</P><>当诚信变成要挟和蛊惑的手段的时候就不再是“诚信“而是“成心“,</P><>诚信面对成心,就不堪一击了,甚至变得滑稽。</P><>相当一些中国人在美国,“成心“ 利用美国商家的“诚信“</P><>去旅游。需要 摄像机。就去商店买一个。玩完回来,就退掉</P><>诚信滥用就是成心。是贪婪。</P><>再美丽的姑娘也是丑陋的。</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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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188</B> 发表于 <I>2006-7-7 17:25:24</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7 16:48:19</I> :<BR><BLOCKQUOTE><>男女订婚以后。发现对方不举影响房事,觉得不爽,仍然可以退订。把彩礼退了就行了,不能为了个牌坊,牺牲姑娘一辈子的幸福吧。这种最需要诚信的地方尚且可以后悔,没有完成的玉米交易算什么呢?</P><>要做到。大家都高兴。</P><>建立在单方的损失和痛苦之上的诚信就是假诚信&nbsp;</P></BLOCKQUOTE><HR></BLOCKQUOTE><>&nbsp;</P><>一位姑娘到一个服装店订了套"服装",服装店老板也是个美丽的姑娘,"服装"寄到手后,</P><>服装店老板一试,比较合身,也满心喜欢,想想订"服装"的姑娘付的定金太少了,并且卖这</P><>"服装"利润也太低了点,于是想自行留下,或者要订"服装"的姑娘多交点利润.</P><>请教楼主大老鼠.服装店老板她该留下,还是不该留下?</P><>再: 如服装店老板留下后,她心里说服自己找心里平衡是否可以用</P><>"建立在单方的损失和痛苦之上的诚信就是假诚信&nbsp;"这话来作安慰.</P><>确实 服装店老板是很爱这"服装"的,失去"服装"是否是她"单方的损失和痛苦"?</P><>或者,服装店老板由于利润很少的给那订购的姑娘,有"单方的损失和痛苦"?</P><>也请楼主大老鼠,分析 分析.</P><>&nbsp;</P><HR></BLOCKQUOTE><>因为以德报怨换来的往往是以怨报德,尤其是感觉到对方没安好心的时候。</P><>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一度一准。</P><>&nbsp;</P><><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eachnic.com/club/ShowPost.asp?ThreadID=85367">http://www.eachnic.com/club/ShowPost.asp?ThreadID=85367</A></P><>&nbsp;</P><>另外诚信的人不用马甲。用马甲绝大多数不是什么好东西。</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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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188</B> 发表于 <I>2006-7-7 18:17:03</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FONT size=2>李之</FONT></B>发表于 2004-12-27 0:42:30  :<BR>耐心看完了所有的“冷饭”,给点建议<BR><BR>首先,错误是cnpool。当然这个错误并不是因为他后来修改价格,而是错在其他。大家都知道任何合同都不是100%的。定金的由来也是因为这个,所以当初cnpool 可以给出2条方案 :其一,按照10% 完成交易。 其二,cnpool另寻买家,退回2份定金。<BR><BR>其次,游客 发帖在公开场所寻求帮助无可厚非,不过用词意气了一些。说清楚事实就好了,至于分析,大家都有脑袋。cnpool在此跟贴实为不智。再怎么说也是双方都有委屈的地方,这个时候,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委屈,尤其你还要做生意。<BR><BR>最后的建议:cnpool 退还定金后给予一定补偿,然后在所有涉及到的帖子处公告。 如果此后 游客还不依不饶,那大家会给你公论,而且你也可以依法律解决名誉问题。<HR></BLOCKQUOTE><HR></BLOCKQUOTE><>要让大家都高兴。</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我提的 600 块 一点一点都不过分</FONT>。</P><>但是那是他在满论坛帖红色大字报。穿马甲毁人之前。他以为发帖子就能让我屈服。</P><>请问,游客兄弟有没有穿马甲上阵混淆视听,穿了几个你知道吗?</P><>然后,&nbsp;被 骗子 CCTV-2&nbsp; 秋扬,一伙无耻利用了以后性质就更变了。</P><>CCTV-2 秋杨。一伙力捧得傲雪飞扬(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直接关系)</P><>后来,废掉了我在他那里注册 5个域名。我通过 ENOM POOL 花了几百美金抢回来。</P><>这种败类才能干出来的这么恶劣的事情,没看见哪个自诩诚信的假货出来说一句</P><>没抢回来的。现在给狗小子卖给了香港六合彩,每每让我心痛。</P><>谁好谁坏。凭良心我都清楚。你知道什么啊???断章取义。</P><>Kao&nbsp; 这种情况下。对坏蛋,你还讲什么“诚信“??? </P><>&nbs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谁是主人谁说话。</FONT></P><>服装我亲自拿下,我出钱,我说话,双方没有最后商量好的事情。我提个600</P><>就满世界骂我骗子。 说我钻钱眼,安了什么好心了吗??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当诚信被利用的时候</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就失去了她的本来内涵</FONT></P><>&nbsp;</P><>hzbbs 卖 wii.cn 之前他是主人。就是该他说话。</P><>&nbsp;</P><>“无需放屁,看天翻地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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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3:4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qise</B> 发表于 <I>2006-7-8 18:35:36</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鼠老大</B> 发表于 <I>2006-7-8 2:58:44</I> :<BR><>多么有哲理的一个讨论 变成翻旧账了 哎 </P><>我们在研究人生的真缔啊 同志们啊!</P><HR></BLOCKQUOTE>简直就是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IMG src="http://www.eachnic.com/club/images/Emotions/9.gif"> <HR></BLOCKQUOTE><>不谈了。没意思。没意思, 真是给某些JB 人看笑话。 (不针对任何人<IMG src="images/Emotions/9.gif">&nbsp;曹!)</P><>&nbsp;</P><>游客兄弟,有什么得罪之处。向你道歉了。你也确实过了一些。 你要是愿意</P><>我可以给你补偿 600 (500双倍订金+100利息)&nbsp;给我发个消息。 你不愿意也随你,</P><>看了当时现在,论坛里面某些人的表现,</P><>觉得这种争斗太不值得。不值得。只给煞笔们添笑料了。呵呵,失望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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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1:00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cnpool</B> 发表于 <I>2006-7-9 7:29:49</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游客</B> 发表于 <I>2006-7-8 14:27:54</I> :<BR><>靠,真是恶心!</P><>刚刚QQ上一个朋友跟我说两年前的那件事又被翻出来炒剩饭了,让我过来看看!</P><>我说cnpool,不知道你多大了?知道不知道说话要负责任???</P><>好像你自己还口口声声说什么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劝你你说这句话之前先检点一下自己的言行好不好??</P><>“</P><>但是那是他在满论坛帖红色大字报。穿马甲毁人之前。他以为发帖子就能让我屈服。</P><>请问,游客兄弟有没有穿马甲上阵混淆视听,穿了几个你知道吗?</P><>然后,&nbsp;被 骗子 CCTV-2&nbsp; 秋扬,一伙无耻利用了以后性质就更变了。”</P><>你说的别的话,暂且不评论,但是单是上面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你的信口开河的本性!你这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那件事,我自始至终都是用游客这个ID,天地良心!虽然我性子比较直一点,但是也从不使用马甲那些龌龊之举!说实话,那个帖子里很多支持我的人,我之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打过交道(现在也聊过几个)!哪几个是我的马甲?拜托你给我指出来!</P><>都两年过去了,我现在基本不煮域名了,所以几个月也不来转一次,没想到你还在这里唧唧歪歪的,你唧唧歪歪也就罢了,竟然还编造事实,你还有没有完??</P><><HR><></P><>存照</P><>当时,你杀熟在先,电话威胁在后,</P><>最后和他人狼狈为奸到论坛发贴毁坏我的名誉, 坏我的生意。</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再什么样,fuzhuang.com 我是合法的主人,放其他的屁没有用!</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向你要 10%&nbsp; 怎么也是不算敲诈你。公公平平,合情合理!</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你反过来威胁,如果我们不按照你划的道道,就到论坛“<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说理“</FONT>,</FONT></P><>你不觉得自己很 “刁“吗?? 你确实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吧!</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这才是 hubert 开始答应你的原因,</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他怕事,</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他说你“扯“就这个意思,</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白纸黑字,你也交代的清楚。</FONT></P><>再瞧瞧。你们几个捧起来的傲雪飞扬什么货色??</P><>明明是我在他那里注册的5个域名。<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我是合法主人</FONT>,被他搞掉,损失就是几千块</FONT></P><>&nbsp;</P><>你的所作所为的一切,用你的话确实让我恶心。</P><>既然我开始讨厌你了,我既然是域名的合法主任,还会把域名再给你?</P><>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知恩图报。得了便宜卖乖,反咬一口的很多。</P><>我也怕你就属于那一类人。 </P><>后来的 mapijing 不就是吗,他虽然没有反咬?但是却是得了便宜还卖了个乖吧</P><>我还瞪着这小子跟我道歉呢。。</P><>&nbsp;</P><>还是那句话,你心里怎么想的我很清楚。</P><>至于你指控的什么“血口喷人“ “编造事实“&nbsp;&nbsp; 本来就这么明明白白无从编造</P><>其中有多少马甲。这里的管理员。斑竹可以查。</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FONT>&nbs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最后,</FONT></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你qq那个朋友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种朋友还真不少,</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嫌隙之人,老子最恨就是这种是非</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人,煞笔!你</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光明正大一点,出来跟老子</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来辩论一下嘛?</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不是我唧唧歪歪,任何人,任何时候提出这个事情来。</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我都会跟你辩论个清清楚楚,奉陪到底!</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近墨者黑,奉劝你多跟心地善良孩子玩。别总跟着小人混。 </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游客兄弟,对不起。本人的境界有限,</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但你能凭良心办事,我会凭良心对你。</FONT></P></BLOCKQUOTE><HR></BLOCKQUOTE><><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再什么样,fuzhuang.com 我是合法的主人,放其他的屁没有用!</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向你要 10%&nbsp; 怎么也是不算敲诈你。公公平平,合情合理!</FONT></P><>靠,你还真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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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游客</B> 发表于 <I>2006-7-8 14:27:54</I> :<BR><>靠,真是恶心!</P><>刚刚QQ上一个朋友跟我说两年前的那件事又被翻出来炒剩饭了,让我过来看看!</P><>我说cnpool,不知道你多大了?知道不知道说话要负责任???</P><>好像你自己还口口声声说什么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劝你你说这句话之前先检点一下自己的言行好不好??</P><>“</P><>但是那是他在满论坛帖红色大字报。穿马甲毁人之前。他以为发帖子就能让我屈服。</P><>请问,游客兄弟有没有穿马甲上阵混淆视听,穿了几个你知道吗?</P><>然后,&nbsp;被 骗子 CCTV-2&nbsp; 秋扬,一伙无耻利用了以后性质就更变了。”</P><>你说的别的话,暂且不评论,但是单是上面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你的信口开河的本性!你这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那件事,我自始至终都是用游客这个ID,天地良心!虽然我性子比较直一点,但是也从不使用马甲那些龌龊之举!说实话,那个帖子里很多支持我的人,我之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打过交道(现在也聊过几个)!哪几个是我的马甲?拜托你给我指出来!</P><>都两年过去了,我现在基本不煮域名了,所以几个月也不来转一次,没想到你还在这里唧唧歪歪的,你唧唧歪歪也就罢了,竟然还编造事实,你还有没有完??</P><><HR></P><>存照</P><>当时,你杀熟在先,电话威胁在后,</P><>最后和他人狼狈为奸到论坛发贴毁坏我的名誉, 坏我的生意。</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再什么样,fuzhuang.com 我是合法的主人,放其他的屁没有用!</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向你要 10%&nbsp; 怎么也是不算敲诈你。公公平平,合情合理!</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你反过来威胁,如果我们不按照你划的道道,就到论坛“<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说理“</FONT>,</FONT></P><>你不觉得自己很 “刁“吗?? 你确实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吧!</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这才是 hubert 开始答应你的原因,</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他怕事,</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他说你“扯“就这个意思,</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白纸黑字,你也交代的清楚。</FONT></P><>再瞧瞧。你们几个捧起来的傲雪飞扬什么货色??</P><>明明是我在他那里注册的5个域名。<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我是合法主人</FONT>,被他搞掉,损失就是几千块</FONT></P><>&nbsp;</P><>你的所作所为的一切,用你的话确实让我恶心。</P><>既然我开始讨厌你了,我既然是域名的合法主任,还会把域名再给你?</P><>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知恩图报。得了便宜卖乖,反咬一口的很多。</P><>我也怕你就属于那一类人。 </P><>后来的 mapijing 不就是吗,他虽然没有反咬?但是却是得了便宜还卖了个乖吧</P><>我还瞪着这小子跟我道歉呢。。</P><>&nbsp;</P><>还是那句话,你心里怎么想的我很清楚。</P><>至于你指控的什么“血口喷人“ “编造事实“&nbsp;&nbsp; 本来就这么明明白白无从编造</P><>其中有多少马甲。这里的管理员。斑竹可以查。</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FONT>&nbs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最后,</FONT></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你qq那个朋友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种朋友还真不少,</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嫌隙之人,老子最恨就是这种是非</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人,煞笔!你</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光明正大一点,出来跟老子</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来辩论一下嘛?</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不是我唧唧歪歪,任何人,任何时候提出这个事情来。</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我都会跟你辩论个清清楚楚,奉陪到底!</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近墨者黑,奉劝你多跟心地善良孩子玩。别总跟着小人混。 </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游客兄弟,对不起。本人的境界有限,</FONT></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但你能凭良心办事,我会凭良心对你。</FONT></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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