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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因为近年来惊人语录不断,而被戏称为“任大炮”.“任大炮”每每公布“雷人”语录,总会招来板砖和口水.最近,任志强又喷出了“只有高收入者才配购买商品房”、“高档房本来就是穷人买不起的”惊世之言,一而再再而三地激发了了房产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
有媒体把频频“放炮”的任志强戏称为房地产界的“芙蓉姐姐”,任志强是哗众取宠还是实话实说?究竟是故意“讨骂”还是好心“提醒”?相信看了以下五类“语录”,各位网友自有判断.
一、任志强嘴里的“房价与泡沫”
1.中国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中国的传统习惯让大家不得不买房,2009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蜗居》引起了全国范围内关于年轻人买房问题的热议,刚刚踏上工作岗位不久的80后们究竟该不该买房?针对青年置业问题,素有房地产界“任大炮”之称的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再次“直言不讳”: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任志强所以让人不满,原因或许在于他只是选择性“直言不讳”,只是选择了年轻人初出茅庐和缺乏亟须买房的“合理前提”,而故意不提中国房价的泡沫化.
2.“粉丝卖到鱼翅的价格才叫泡沫.”
随着北京房地产交易量的上涨,部分开发商开始提价销售,讨论了很多年的房价泡沫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在某房地产论坛年会上,任志强说出了这一观点.他说,“泡沫是世界经济融入中国以后才出现的词语.只有将粉丝卖到鱼翅的价格才是泡沫.房地产就是鱼翅,而鱼翅贵也不是泡沫,粉丝也是粉丝的价格,也不是泡沫.”
3.“工资在涨、GDP在涨房价不涨就不对”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在收入增长时房价降低或者不涨,不符合经济规律啊.工资在涨,GDP在涨,房价不涨就不对了.”
4.“中国人太有钱,房子太便宜”
“为什么中国30岁以下的买房占比高达30%以上?就是中国的房子太便宜了.事实上,在欧美、日本、韩国,30岁以下的年轻人是买不起房子的.中国的年轻人也应该是这样.而目前中国的年轻人,基本上是靠父母的支撑才能买得起房子,也就是典型的啃老族.
5.“没买房的人都亏了”
“没有买房的人都亏了.”“人民收入还在涨,土地资源不能增长,这两头已经限制住了,那房价能不涨吗?”
二、任大炮:企业利益寸步不让
1.“房价降了,房地产开发商有权不盖房.”
只要市场有需求,小户型再多开发商也会继续,因为有钱赚.房价上涨会吸引更多开发商来盖房子;反过来,如果大家都不盖,房价也就上去了――总之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2.“房地产就该是暴利行业”
“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3.“我是商人,不考虑穷人”
“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
4.“公布发商成本等于让男人公布老婆的三围数据”
开发商是绝对不能公布成本的,这等于让一个男人把自己老婆的衣服全部扒光,让大众目测三围是一个道理,所以基本上不可能实现.
三、关于穷人和富人
1. “我的房价不会降,让外地甚至境外富人来买房”
以“我的房价不会降”而频遭记者围堵的任志强,建议北京放宽二套房购买政策,让更多外地甚至境外富人来京购房.房价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过度扩张保障性住房建设,占用巨大的土地资源,使得房地产投资量缩小.
2.“高档房本来就是穷人买不起的”
“从全国的情况调查,中国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比例只占8%,而这里面商品房的不到6%.高级的小区两会期间全亮着,主要为了两会时间用,这些房子本来穷人买不起的.”
四、关于房地产商囤地:
1.“养鸡不如倒蛋的”合法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表示,中国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不盖房子,反而在倒卖土地,“养鸡的不如倒蛋的”;任志强则回击称,“倒”不是一种犯罪,土地转让是法律予以保护的一种经营行为,虽然不合情但是合法.
任志强说:“小潘对倒地的现象颇为不满,却不知道土地转让是法律予以保护的一种经营行为.”在博文中,任志强称,早于《中国房地产管理法》生效的《中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土地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权利与合法性.“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的法律不但允许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也对这种合法的倒给予保护.”
2.“房地产商需要囤地手里有粮心中才不慌”
“现在商品房的供应指标越来越少,今年也同样,国土资源部说的81个城市增加这么多供应量,80%是经济适用房,20%是商品房.如果担心下一顿没有了,房地产是要囤地的,手里有粮心中才不慌.
3.“中国可供开发的土地还有很多”
“其实中国有的是地,我从来没有觉得中国没有地了,9600万平方公里,我们只占了全国国土的0.3%,按同样的人口密度,1%的国土就可以把中国的16亿人全放在城市里,会用多少提出?用不了多少.
五、“任大炮”看宏观调控
1. 每次调控的结果都是房价上涨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从营业税优惠取消、“国四条”、土地首付款50%到加强处置闲置土地等,中央一系列调控措施密集出台.任志强再次发表雷人言论:历史上每一次调控的最终结果都是房价的上涨,已给社会一个强烈的信号,房价将在此轮的调控中再次的上涨.
任志强认为,土地出让的合同规则是政府垄断制定的,而不是开发商谈判或选择的,土地出让的成本最终是转移到房价之中的,不是向开发商征税而是向消费者征税.加大用地的支付成本只会让消费者背上更沉重的包袱,而对抑制房价的增长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可能起到助推的作用.
2.“宏观调控不为了让房价下跌,是为了稳涨”
“宏观调控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让房价稳定增长,不能因为房价没有下跌就认定宏观调控不到位.”
社会反映:一半板砖,一半掌声
任志强的言论一次比一次“雷人”,网民的声音却是反对有之,赞同有之.从东方网网友的留言来看,有网友表示认同:“宁愿听任志强这样的真恶人讲话,也不听伪君子的谎言.呵呵.”也有网友直言不讳:“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民生、社会责任都没有了.”而冷静的网友则说:“任志强的言论是经济规律必然的表达,但对急功近利,浮噪眼红的一族是不会理解的,骂又何用,只是发泄,买不起还是买不起!”
在网友发出的的赞同、怒骂、无奈的声音当中,有一点是相同的2010年,我们都期待任志强能够错一次.
近一个月,任志强把自己放在了火上.
一个是他在“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声称:“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另一个是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任志强再次语惊四座:“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
任志强是条汉子.明知自己的观点会招致来自四面八方的声讨,依然敢把自己的观点亮在桌面上,就这份勇气,低头搂钱的开发商中就没几个人有.其实,愤怒也好,嘲讽也罢,站在任志强一个房地产商人的角度,细细想想他的话都颇有些道理.而且,以任志强在房地产界二十来年的资历,从实践到理论的积累使他深知哪儿能碰哪儿不能碰,说他是房地产的“任我行”,怕真是冤枉了他.
任志强有任志强的性格,任志强也有任志强的苦衷.
我们无法展开任志强言论背后纷纭复杂的背景和立论基础,但我们知道,房地产不是房地产商一家的事,而是还有政府和消费者.从政府来说要建立的是和谐社会,从消费者来说要的是安居乐业.满耳的“不给穷人盖房子”、“房产品牌就应该暴利”却实实在在地伤了老百姓的自尊.
老百姓才不管你言论背后的一千条理由,也算不清要给他算的各种细账,更搞不明白立论背后是不是有被偷换的概念,他们手头是这样几个数据:1.2004胡润百富榜显示,房地产业是中国最大的财富集聚区,前10位中,有7位的主业都是房地产或者包括房地产;而全部的这一百位中国最富的人当中,更是有多达38位的主要财富来源是房地产.2.一位在北京从事房地产开发近10余年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向某杂志粗略算了北京的房价成本账:开发一个楼盘的建安费用是1800元左右,前期费用(规划设计费等)100元,配套设施费300元,间接费(含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是300元左右,土地费一般是在1000元,有时会高于1000元.如此算来,北京商品房平均开发成本每平方米是3000元多元.据说,南京有一家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当初拿地的土地价格为500元一个平方,建筑成本为1200元一个平方,加上税收、广告,成本价不超过2000元,却卖5500到7000元一个平方,按6000元的均价计算,每平方赚4000元,暴利达到200%.3.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上半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00元人民币,以此推论,全年为17600元.双职工家庭年收入为35200元.买一套北京五环内70平米,每平米7000元的住房需要不吃不喝14年,这还不算各种费用和利息.难怪有报道说,国际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人均收入不到美国1/30的中国购房者正在负担着和美国人一样高的房价.
老百姓不需要奢华的生活,但需要基本的体面.有性格的任志强可能真的伤害了老百姓的自尊.在一个和谐的社会,安居乐业才是硬道理.任志强的委屈在于这不是他的义务,但就算从开发商自身的利益考虑,似乎也不应该把房地产一鼓作气地往前推.格林斯潘曾经警告美国的房地产商说,美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最终将不可避免地降温,利用住房市场生财的人其个人消费能力也将下降.投资者低估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最终将会受到惩罚,因为“历史不会赋予所有事件以圆满的结局”.
任志强 惊人语录集
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
理论依据:本来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对低收入家庭的“穷人”而言,能花自己的钱买房的都是“富人”,在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中,最低价位的汽车也同样只是给富人的消费品,普通大众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穷人”是无能力消费的,甚至高级的化妆品与高级的名牌衣物同样都是面对“富人”市场的,“穷人”就更无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了.在住房问题上的“穷人”与“富人”只有一个收入划分的标准,就是是否是列入国家提供社会保障补贴的低收入家庭,还是超过国家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应购买商品房的中高收入家庭.尽管各地这一标准不同,但这就是“穷人”与“富人”的标准.自然所有的商品房都是满足中高收入家庭富人生活消费需求的商品,而非“穷人”的消费商品.有了国家文件中早已明确的“穷人”与“富人”的标准,我们又何苦不承认这样一种事实,又有什么不能承认商品房是为满足富人消费的商业行为的理由呢?商品房市场是中高收入家庭“富人”的市场是无可置疑的.“穷人”不应买房,应由国家提供社会保障解决住房问题.
中国房地产市场在2020年以前不会出现泡沫!
理论依据:任志强引用2004年年底出炉的REICO地产报告中的数据佐证自己的观点.当“住房可支付指数”大于100时,意味着消费者支付能力很强,而2003年中国该指数为112.97,这说明支付能力完全足够.房价收入比中位值为1:3.32,这个比例远低于美国等其他96个国家1:8.4的平均值,所以“不要以为中国人买不起房子,也不要认为房价高了”.在2005年,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土地政策紧缩,由此引发的房价上涨幅度不会低于20%.
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理论依据:市场就理应有买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这就像禁止银行代客理财,禁止股票上市流通.任志强强调,“炒”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名词,而市场经济的明显特点就是允许买进卖出,法律既然允许买进卖出,那么就应该“炒”.商品房不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现在既然连社会保障体系内的经济适用房都能买卖,限制商品房的买卖,又是什么道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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