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城

查看: 1351|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 只要仲裁结果出来 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3-26 21:1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小旁 于 2016-3-26 22:49 编辑

在中国起诉就算判域名投资者赢  除非国外这个仲裁者在中国有业务或公司  要么你怎么执行

法院受理的 基本都是两家中国公司    如果有一方是国外的而且他在国内没有公司和业务    难

USUBZERO.COM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时域名在新网    被仲裁了   结果在青岛起诉了也赢了  新网收到法院最终结果域名就没动    外国佬不吊你阿   2015年一样被删除了  因为他可以不通过新网同意   直接删除或转移走

中国的法官对域名也是半懂不懂的   立法里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和微信weixin.com 不一样的就是中国人打中国人    你们法院怎么受理那是一回事     这例是中国人打外国人   你当地说了不算

归根到底这域名的根是美国佬的  

当然我们希望ZT的大佬能起诉到底  要不以后这域名真没法玩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投资者 喜欢到香港注册个公司     业务上都挂在香港上的道理是一样的     香港法律对知识产权和投资者还有法律是相当健全的

玉米网就是个很好的案例  香港注册的   中国大  陆对中国香港的投资者都是睁一眼闭一眼    这就是空   税都省了

如果当时这个域名所有者的模板  是香港或台湾公司的      仲裁的结果 肯定不一样






2#
发表于 2016-3-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hosee 于 2016-3-26 21:27 编辑

USUBZERO.COM 是一個特殊的案例
http://www.gegugu.com/2015/11/24/1052.html
明顯是美國公司用法院選擇的問題來胡攪
zt.com 米主應該引以為鑑
這一次無論選在杭州或者濟寧的法院
都有極大的勝算
米主動作要快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6-3-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那么为什么BIBI.COM都还在,怎么就没费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6-3-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3-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3-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也不用这么悲观,中国法院判决了,就是官方的态度了

还需要米主多下功夫引导法官

其实很多领域法官都不懂,但是这不妨碍判案,米主要针对性做大量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6-3-26 21:2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3-26 21: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域名专家 于 2016-3-26 21:35 编辑
龙井 发表于 2016-3-26 21:22
那么为什么BIBI.COM都还在,怎么就没费呢

这不是一回事,BIBI不是法院判的,到止前为止好像没有听说法院起诉能保被仲裁的国际域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3-26 21:35 | 只看该作者
是删除还是转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3-26 21:36 | 只看该作者
胜了也要花很多钱...

如果像zt这样短的都会被仲裁,这是很可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6-3-26 22:0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6-3-26 22:23 | 只看该作者
香港以法为据,是相对我们的法规是公平很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6-3-26 22: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6-3-26 22:37 | 只看该作者
不操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6-3-26 23:1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米主好运,这外国佬就同抢劫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6-3-28 19: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6-3-28 21:23 | 只看该作者
LZ別不懂裝懂
請看仔細:
ZT.COM 勝算非常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易介集团旗下品牌 - 域名城| 国域| 中付通| 中介通| 中华知识产权网| 商标城| DoName| 域名论坛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90790号  京ICP备10003495号  电信业务审批[2010]字第598号函  京公网安备110108903585号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lub.domain.cn 中国域名论坛 论坛管理员邮箱:club@domain.cn

Powered by Discuz!X3.2GMT+8, 2024-10-1 17:16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